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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安镇2017年秋季公办中、小学户籍生招生通知

长安镇2017年秋季公办中、小学户籍生招生通知
详细介绍
长安镇2017年秋季公办中、小学户籍生招生通知 来源:长安教育网


长安镇2017年公办中、小学户籍生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展开。请各位家长根据“长安镇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类别划分一览表”结合户籍所在社区归属及居住地情况,申请对应学校。 
具体申请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网上预报名 
(一)时间:5月5日—5月12日; 
(二)方式:关注“长安教育”微信公众号,在本通知最下方,扫描二维码进行基本信息填报。 
(三)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,以短信形式分批通知家长具体提交申请时间,各家长需严格按照提交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。


二、现场确认 
(一)集中招生时间:5月15日—26日,上午9:00 — 11:30 ;下午2:00— 5:00,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。 
(二)集中招生地点:长安镇青少年创新中心(长安镇东门中路30号)。只需申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前往确认,学生本人无需前往。 
(三)动态招生时间:7—8月,该时间段的招生报名严格按照以下划分的时间段开展(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)。其中,新入户户籍生,以户口簿为准,统筹安排。


三、招生对象 
(一)小学一年级新生。须年满6周岁(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,超过该年龄范围不接受申请),无小学学籍,身体健康、智力正常的户籍适龄儿童,为我镇公办小学起始年级新生招生对象。 
(二)初一新生。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,身体健康、智力正常的户籍适龄少年,为我镇公办初中起始年级新生招生对象。

四、申请基本资料 
1. 入学申请表(贴学生一寸照一张,底色不限); 
2. 申请学生、父亲、母亲户口簿(户主页和本人页); 
3. 申请学生父母结婚证; 
4. 申请学生父亲、母亲身份证(正、反面) 
5. 申请学生出生证明; 
6. 如选择有房产证,需提交《房屋产权证》或《购房合同书》及契税完税证明,二选一(仅申请小学需要); 
7. 申请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(仅申请转学、初一需要)。 

请各位家长按短信通知时间报名,逾期未报的,待二次通知后再进行补报。超过此时间新入户的本镇适龄儿童、少年(以户口簿为准),根据招生申请时间段划分提交申请,统筹安排。 
本次网上预报名仅作基本信息初步审核,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,一切涉及缴费、特殊渠道报名等内容均为诈骗短信。

表格下载:A-X.doc,A-C.doc,Z-A.doc。

招生咨询电话:85533913-658、85531406。 .
预约报名二维码:



附件:长安镇户籍所在社区对应分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一览表 



备注:以上户籍所在社区对应分配学校仅限起始年级。小学一年级根据其户籍所在社区归属,结合居住地(以实际居住的房产证为准)分配对应的学位;如需申请中心区小学,则需提供该区房产证,且房产所有权属申请方所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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